编辑: bingyan8 | 2019-07-06 |
电话:0571- 89273001. 4)、为方便后续的保证金退付,请各投标单位携带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复印件、照片均可),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前至余杭区市民之家三楼杭州银行窗口办理保证金递交函.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目内容1项目名称 余杭区公安局2017年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入围项目
2 项目编号 HZYHZFCG-2017-318
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后60天内有效
4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
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1)本项目预算公开,总预算价为400.0万元. 2)由于本项目需求特殊和复杂,未涉及到价格,征得区财政同意,在评标中未设置价格分.
7 1)、本项目将在开评标过程中现场公布商务技术得分、综合得分及排名;
2)、如项目评标完成前,投标人授权代表已离开开标现场,则投标人不得以未公开得分情况及排名为由提起质疑、投诉;
3)、本项目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方法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有效供应商数量的30%(不到3个的按3个确定,超过3个的按四舍五入确定)择优推荐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确定后,双方签订入围协议. 4)入围供应商确定后,双方签订入围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根据 余杭公安后勤食堂采购管理平台 系统平均价格为基准数,供应商每周对配送食品单价进行报价,商品单价报价与数量乘积的合计金额选择排名(按合计金额由小到大排名)第一的供应商进行下周食堂食品配送. 系统平均价指平台内余杭区范围内所有食堂采购价格平均价.
8 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 2016年7月31日至2017年7月31日内的检验检疫报告等材料复印件 ,开标时需提供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评审结束后予以退还.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
1、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 2.
2、 投标人 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
3、 书面形式 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6、特别说明: 6.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
2、投标人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必须遵守 关于印发《余杭区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联合投标规则》的通知(余公资〔2015〕1号) 文件相关规定,文件下载地址: http://www.yhggzy.com.cn/web_news/WebNewsView.aspx?ViewID=308&
ID =4645 . 6.
3、根据《余杭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余财采〔2015〕1号)的规定,凡已在余杭区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余杭区政府采购合同的区内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信息请在余杭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yuhang.gov.cn/new/)的 余杭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版块中查询.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