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6 |
一、备案材料 1.
《省外新型材料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进鲁备案表》(附件4-1). 2.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 3.由检测机构(通过CMA认证)出具的最近一次型式检验的质量检测报告. 4.办理备案手续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2).
二、备案信息变更 企业基础信息资料、资质、人员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在变更发生30日内提报变更申请,提出变更申请的企业需重新提报《省外新型材料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进鲁备案表》、变更后的相关证书(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变更手续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附件:4-1.省外新型材料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进鲁备案表 4-2.法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附件4-1 省外新型材料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进鲁备案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传真电话 邮编资质证书编号 电子邮箱 企业法人 联系电话 销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驻鲁安装维护负责人有关信息 姓名 从事专业 身份证号码 人防防护工程师证号 联系电话 驻鲁安装维护人员一览表 姓名 工种 身份证号码 与从事工种有关的证书及证号 联系电话 附件4-2 法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公司的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办理(防护企业名称)的进鲁备案事宜.委托期限至:XXXX年XX月XX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