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9-07-06 |
1 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需保密的材料,如报告、文件、信访件、有关反恐、暴力、血腥类的资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2 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调查、取证、报告等材料;
专家论证或审查材料. 《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 款:"除行政机关依法将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外,属于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不得公开."
3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规定不予公开、不宜公开的其他内容,如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 说明:1.本目录仅适用于本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清单;
2.本目录将根据本机关职责和权限变化作相应调整,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本目录由德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