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06

2、无论谈判结果如何,响应性文件将不予退回.

3、除谈判文件中特别约定可以投报进口产品外,其他货物均不得投报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否则,谈判小组将不予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4、如本项目中涉及 政府采购节能清单 中规定的属实行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无论谈判文件是否特别指明,供应商均必须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5、政府采购节能清单已由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件形式确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予以公布,敬请谈判供应商及时浏览.

6、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适用范围内产品的,应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16 其他内容 政府采购预算价:人民币380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7 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报酬为按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18 注意事项 本项目的最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货物的采购、保管、运输及二次搬运、所有材料向建设地点运输的所有费用,无特殊原因不再进行追加. 一总则1.适用范围 1.l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2.l 凡有能力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2.2 谈判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谈判文件

第一章规定的条件. 2.3 谈判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谈判供应商,其响应性文件无效. 3.竞争性谈判费用:无论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4.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5.1 谈判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谈判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5.2 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 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的组成 6.1 谈判文件组成包括:

第一章 谈判邀请书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第五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细则

第六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采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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