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9-10 |
项目实施的背景
1 2. 评价工作过程简况
2 3. 相关情况分析判定
2 4. 建设项目特点
3 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4 6. 报告书主要结论
4 1 总论51.1 编制依据
5 1.2 评价目的
8 1.3 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
9 1.4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12 1.5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16 1.6 评价重点
17 1.7 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17 2 现有工程概况
20 2.1 建设单位简况
20 2.2 地理位置与交通
21 2.3 现有项目概况
21 3 拟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36 3.1 拟建项目概况
36 3.2工程分析
41 3.3三废排放统计
50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2 4.1 自然环境
52 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6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1 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71 5.2 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评价
72 5.3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75 5.4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76 5.5 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82 5.6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83 6 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93 6.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93 6.2 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性分析
93 6.3 噪声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94 6.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性分析
94 6.5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
94 7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02 7.1 环境风险识别
102 7.2 评价等级与范围确定
104 7.3 源项分析
105 7.4 风险管理
107 7.5 小结
109 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10 8.1 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110 8.2 环保投入估算
111 8.3 环保治理设施运行费用
111 8.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12 8.5 小结
113 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14 9.1 环境管理计划
114 9.2 环境监测计划
116 9.3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118 9.4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管理
119 9.5 污染物排放清单
122 9.6 总量控制
122 9.7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122 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23 10.1 项目概况
123 10.2 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123 10.3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24 10.4 规划符合性
125 10.5 总量控制要求
125 10.6 环保投资估算
126 10.7 公众参与
126 10.8 总结论
126 10.9 建议与要求
126 附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关于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脱硫液提盐项目备案的通知》,黄陵县经济发展局(黄经备案〔2017〕18号);
黄陵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脱硫液提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批复》(黄环函(2018)110号) 《关于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万吨焦化及配套25万吨甲醇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的批复》(陕环批复〔2017〕325号);
《关于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驰放综合利用制合成氨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备案意见》(黄环函〔2016〕57号);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曹家峪)焦化甲醇工程建设变更有关问题的函》(陕环函〔2013〕1030号);
陕西省环保厅《关于同意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公司四条焦化项目有关环评变更的函》(陕环函〔2011〕250号);
周边村民搬迁协议(包括曹家峪村、车村陈家沟、车村秋林子村的搬迁协议);
陕西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暨安全环保整改提升方案论证会专家意见;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概述1. 项目实施的背景 陕西省煤炭资源丰富,主要分布陕北、渭北境内.黄陵县已探明的煤炭资源面积1000km2,地质储量27.3亿t,属 渭北黑腰带 煤田,是陕西四大煤田之一.黄陵矿区已被国家列入重点开发项目,是陕西主要的煤炭生产基地,主要可采煤层为侏罗系中统延安组含煤层,煤层属中厚和厚煤层,具有埋藏浅、易开采、低-中灰、低硫、低磷、高发热量等特点,是优质的化工用煤. 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有效利用当地资源,在黄陵县店头镇曹家峪厂区建有200万吨/年焦化及配套25万吨/年甲醇项目以及甲醇施放气综合利用制成合成氨项目,焦化项目选用4*65孔TJL5550D型捣固焦炉.200万吨/年焦化及配套25万吨/年甲醇项目于2009年10月动工,2013年6月竣工.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6年12月12日以陕环验字〔2016〕第082号文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于2017年7月18日以陕环批复〔2017〕325号文《关于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年焦化及配套25万吨/年甲醇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通过该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黄陵县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2月6日以黄环函〔2016〕57号文《关于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驰放气综合利用制合成氨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备案的意见》对甲醇驰放气综合利用制合成氨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进行了备案. 该厂区焦化的煤气净化及化产回收工段中的脱硫及硫回收工序,采用PDS加栲胶复合催化剂的湿式氧化法脱硫工艺,该工艺是以氨为碱源的湿式液相催化氧化脱硫脱氧工艺.脱硫过程中脱硫液不断生成硫酸铵、硫氰酸铵等盐类物质,脱硫液中含盐量达到一定值后,脱硫效率会明显降低.要保持脱硫效率,必须置换一定量的脱硫液,以保持脱硫液中总盐含量的平衡.根据现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验收监测报告,废脱硫液属于危险废物,废脱硫液中硫氰酸铵等物质能导致微生物中毒,不适合用厌氧耗氧等生物处理体系,目前采用的处理方式是将脱硫液喷洒在煤场,混入原料煤中重回焦炉炼焦.这种处理方式是早期焦化厂普遍采用的方式,虽然满足《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无害化的要求,但无法实现资源化的目的.这种消极的处理方法存在对设备的腐蚀性很强,有价值的化工原料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的不足之处.从脱硫废液中回收副盐,不仅可以弥补脱硫工艺中因脱硫液中副盐累积造成的脱硫效率下降的不足,同时还可以从中回收到经济价值较高的硫氰酸铵和硫酸铵产品,符合焦化企业循环经济要求. 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充分合理利用资源,根本上解决脱硫废液处置问题,决定对原脱硫废液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建设处理脱硫废液规模为39600m3/a,生产硫氰酸铵3300t/a,硫酸铵1650t/a脱硫液提盐项目.项目建设既可节约能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建设属于资源综合利用型的节能减排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已取得黄陵县经济发展局的备案确认(黄经备案〔2017〕18号),见附件. 2. 评价工作过程简况 2018年10月15日,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委托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接受委托后,我院随即组织有关环评技术人员开展了全面的现场环境调查工作,收集与研究了项目所在地的自然和生态环境等的相关资料以及有关该项目的技术资料.我单位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在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的基础上,结合相关规划、政策要求,充分考虑拟建工程的特点,落实设计的主要工艺系统及有关参数,经过模式计算、综合分析,依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报告书. 3. 相关情况分析判定 (1)产业政策相关规划 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鼓励类中第三十八类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第15条 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提出 鼓励焦化企业采用装炉煤水分控制、配煤专家系统,干法、低水分、稳定熄焦,焦炉烟道气、荒煤气余热回收利用,单孔炭化室压力单调,负压蒸馏,热管换热,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焦炉煤气高效净化,焦炉煤气脱硫废液提盐及其深加工,焦炉煤气制天然气、合成氨、氢气、联产甲醇合成氨等工艺,煤焦油产品深加工,煤焦油加氢,低阶煤应用等先进适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技术.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 《陕西省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2016年~2020年)》提出 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石油开采及加工、煤化工、果汁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 ,本项目为废脱硫液提盐,属于清洁化改造项目. 《延安市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2016年~2020年)》提出 采取改进设计,采用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率. 本项目的建设是对脱硫废液这一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及处置,属于环境治理业.本项目与《陕西省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2016年~2020年)》,《延安市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2016年~2020年)》、《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相符合. (2)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分析 ①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因此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②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污染物的减排和环境质量的改善,项目排放污染物不会使的当地环境质量超标. ③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厂内综合利用后;
满足当地资源环境承载力要求. ④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中,未涉及黄陵县.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 4. 建设项目特点 (1)对原脱硫废液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可以弥补脱硫工艺中因脱硫液中副盐累积造成的脱硫效率下降的不足问题;
(2)项目的建设可以解决现有将脱硫液喷洒在煤场,混入原料煤中重回焦炉炼焦处理系统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3)从脱硫废液中回收硫氰酸铵和硫酸铵,实现废物的资源化利用;
(4)项目有有效的三废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不会引起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恶化. (5)项目属于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处理后的脱硫液返回脱硫工段,在企业内部循环使用. 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危险废物废脱硫液储运工程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2)项目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问题及防治措施;
(3)危险废物废脱硫液提盐处置过程中大气污染物的产排情况及影响预测;
(4)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5)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储存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处理与处置可行性分析. 6. 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本项目采取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成熟可靠,污染物排放可控制在较低水平,注重资源和能源的综合利用.在认真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转,主要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满足环境质量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延安市环保局、黄陵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的支持与协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1 总论1.1 编制依据 1.1.1 评价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0月15日. 1.1.2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起实施(2016年1月1日第二次修订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2013年6月29日实施;
2016年11月7日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2011年3月1日起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2004年4月28日起实施;
(10)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
(11)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44号令)》,2002年1月26日;
(1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4月;
(1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4)《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5月. 1.1.3 相关部门规章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号,2018年4月28日;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2013年2月16日;
(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2001年12月17日;
(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
(5)《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年8月8日;
(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令第39号,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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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