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06 |
1、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2、本次谈判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 供应商需要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xxtf 格式).
3、谈判公告同为本次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4、 CA 数字证书应保证在开标当日有效且能正常使用.
5、多家响应人电子响应文件 制作机器码 一致的,机器码一致的所有响应文件均做无效文件处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及时对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2、各类参与交易主体的基本情况、资质业绩、履约情况等企业信息收录建库,交易系统自动将信息对外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二、 总则谈判须知 1.供应商参加本谈判活动应当符合前附表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凡参加本次报价的报价供应商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 2.关于报价 2.1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全部价格.报价(总价)为目的地交货价,应包括全部货物(服务)的价款、税费、运费、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含所需配件). 2.2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3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不允许拆包报价. 2.4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拟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5本次谈判如分标段的,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进行报价(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有特别约定的除外).供应商应对所投报标段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或漏项,否则报价无效. 2.6报价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对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报价不是固定价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2.7报价供应商相应自行增加本项目系统正常、合法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谈判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报价人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硬件、软件等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报价供应商应保证投标货物为原厂生产、原厂包装、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正品;
并保证所提供货物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供应商必须上门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安装调试服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提前拆毁产品的原包装. 4.产品质保期:供应商必须按国家规定或制造商统一承诺提供标准的售后服务及保修期限,除谈判文件中质保期要求已有约定的产品外,其余产品质保期原则上至少为一年. 5.交货时间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但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约定的最迟交货时间要求). 6.投标保证金(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