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06 |
三、建议 1. 建议贸易双方加强对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研究.随着对外贸易发展及电子商务、特殊监管区、自贸区的兴起,进口贸易将日趋便利化、进口产品也会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进口产品不合格情况也逐年增加,近年来甚至出现同种产品多次检出不合格被反复退运的情况,因此建议贸易双方尤其是国内进口商强化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充分了解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关注我国关于进口产品的质量通报,在市场调研、组织货源时就充分考虑并向贸易相关方传达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尽量从源头遏制不合格情况,维护自身和消费者权益,促进进口贸易便利化. 2. 建议加强部门合作,强化不合格产品后续监管.进口食品接触产品不合格情况逐年增加,质检总局对不合产品实施了退运、销毁、整改等处理措施,但退运情况如何、整改过后的产品在流通领域是否保持了整改合格时的状态等,均需要通过后续监管来跟踪,因此建议地方政府加强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合作,共同强化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尤其是不合格产品的后续监管,形成监管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