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7-06 |
特此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2019年3月2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监察委、区法院、 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3月22日印发 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 和成果转化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 为贯彻落实《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特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支持建设成果转化功能型平台
(一)启动经费补贴
1、申请条件 (1)平台面向高端装备、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符合上海市建设功能型平台导向和布局,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转化和创新链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撑;
(2)以建设上海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为目标,符合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发展方向和定位的单位(机构);
或者区政府重点部署的国际化成果转移转化功能型平台;
(3)在同一产业领域,在全市具有唯一性.
2、扶持标准 经评审,给予平台前三年一定的启动经费补贴,启动经费包含平台建设前三年的场地租赁、开办和运营等费用;
区级前期投入的启动经费补贴纳入后续市级功能型平台的运营费匹配资金额度.
3、评审条件 根据《闵行区关于建设创新功能型平台的管理办法》(以区政府正式发文为准),区科委牵头、区发改委、区经委、区财政局共同参加启动经费申报的联合评审.
4、申报材料 (1)《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2)功能型平台建设方案、运营情况、运营公司证照、账号等;
(3)房屋租赁合同;
(4)实际发生房屋租赁费用凭证;
(5)平台建设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6)平台实体装修、采购设备等前期开办、运营等开支费用凭证;
(7)其他相关材料.
5、受理及审核 (1)受理时间:全年受理;
(2)审核次数:每年5次(分别为3月、5月、7月、9月、10月);
(3)审核时限:自审核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二)运营费补贴
1、申请条件 注册并纳税在本区,纳入上海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的单位(机构).
2、扶持标准 对经认定的上海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按市级文件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匹配,区级前期投入的启动经费纳入后续市级功能型平台的运营费匹配资金额度.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2)纳入上海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证明材料;
(3)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4)平台运行经费专项审计报告;
(5)其他相关材料.
4、受理及审核 (1)受理时间:全年受理;
(2)审核次数:每年5次(分别为3月、5月、7月、9月、10月);
(3)审核时限:自审核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二、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