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9-11 |
附件2 工业节水型企业基本要求 序号 项目1生活用水不采用包费制
2 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分开计量
3 供汽锅炉冷凝水回收;
间接冷却水和直接冷却水不直排
4 企业水平衡测试报告(企业出具证明)
5 水计量器具的配备与管理符合GB 24789的要求(附水计量器具一览表、技术档案等相关材料)(企业出具证明)
6 企业废水排放符合标准要求(附地方环保局证明)
7 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设备和器具
8 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附地方水利局批复复印件)
9 自备取水企业应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附地方水利局证明)
10 近三年用水无超计划(附地方节水办证明)
11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节水"三同时"即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四到位"即工业企业要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管水制度到位、节水措施到位.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见序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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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10所列内容. 附件3 工业节水型企业相关技术考核指标 钢铁行业 评价内容 技术指标 单位 评价值 重复利用 直接冷却水循环率 % ≥95% 废水回用率 % ≥75% 重复利用率 % ≥97% 用水漏损 用水综合漏失率 % ≤8% 造纸行业 评价内容 技术指标 单位 评价值 重复利用率 纸浆 % ≥70 纸及纸板 ≥85 纺织染整行业
一、重复利用
1、重复利用率 (%) ≥45
2、间接冷却水循环率 (%) ≥95
3、冷凝水回用率 (%) ≥98
4、废水回用率 (%) ≥20
二、用水漏损 用水综合漏失率 (%) ≤6% 石油炼制行业 评价内容 评价值 重复利用 重复利用率(%) ≥97.5 浓缩倍数 ≥4.0 软化水、除盐水制取系数 ≤1.10 蒸汽冷凝水回收率(%) ≥60 含硫污水汽提净化水回用率(%) ≥60 污(废) 水回用率(%) ≥50 用水漏损 用水综合漏失率(%) ≤7 排水 加工吨原(料)油排水量(m3/t) ≤0.35 注:表中浓缩倍数指标是按间接冷却水循环系统中补充运行过程中损失的取水量确定的,当企业的间接冷却水循环系统的补充水中含有污(废)水回用水时,可将浓缩倍数指标按污(废)水回用水水量占补充水总量的10%递减0.1进行确定. 注:未列入的其他行业可按同行业先进值执行. 附件4 工业节水型企业用水效率指标 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统计局、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3〕367号)文件.对应行业的单位产品取水量以先进值为评价标准,如无先进值,则以准入值和平均值二者较小者为评价标准. 火电行业 分类单位发电量取水量(m3/MW・h) 单位装机容量取水量(m3/s・GW) 先进值 平均值 限定值 准入值 循环 冷却 单机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