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9-07-06
附件3 陕西省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初审) 证照分离 改革管理措施 事项名称: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初审) 服务分类:企业申请从事直销经营,以及直销企业申请设立省级分支机构.

受理方式: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 网上受理http://zwfw.shaanxi.gov.cn/icity/public/index) 办理依据: 1.《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3号) 2.《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 3.《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 4.《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5.《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及程序:

(一)直销企业设立审批(初审) 1.陕西省内注册的企业向陕西省商务厅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陕西省商务厅自收到企业申请文件、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分别向陕西省级工商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征求意见. 3.陕西省商务厅自收到陕西省级工商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意见之日起7日内,向商务部报送请示文件及企业申请材料.

(二)直销企业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初审) 1.陕西省商务厅收到企业向注册地省级商务部门的请求对企业设立分支机构进行审查的公函后,申请企业向陕西省商务厅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陕西省商务厅自收到企业向注册地省级商务部门的公函和设立直销分支机构申请及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分别向陕西省级工商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征求意见,并通知企业拟开展直销的陕西省的市(区)对其设立的服务网点进行核查. 3.陕西省商务厅自收到陕西省级工商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意见及市(区)对服务网点的核查意见之日起7日内,向商务部报送请示文件及企业申请材料.

一、直销企业设立审批(初审)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书 1.1 直销经营许可申请书 1.2 直销经营许可申请表 1.3 申请直销声明

(二)企业基本信息 2.1 企业营业执照 2.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3 股东证照 2.4 实际控制人情况说明 2.5 企业章程

(三)良好商业信誉 3.1 企业提出申请前5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证明 3.2 股东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声明 3.3 股东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证明 3.4 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声明

(四)注册资本 4.1 企业验资报告

(五)保证金存缴 5.1 直销企业保证金专门账户管理协议 5.2 保证金存款证明书

(六)市场计划报告书 6.1 直销经营市场计划报告书 6.2 服务网点设立方案 6.3 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6.4 推销合同样本 6.5 直销产品退换货办法

(七)直销产品 7.1 申请直销产品目录 7.2 产品商标注册证明 7.3 申请企业与产品生产企业的股权关系证明 7.4 产品及生产企业合规性情况表 7.5 产品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 7.6 生产企业资质证明

(八)副本 申请企业将以下材料单独装订成册,作为副本一并提交: 直销经营许可申请表(1.2);

企业营业执照(2.1);

股东证照(2.3);

实际控制人情况说明(2.4);

企业提出申请前5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证明(3.1);

股东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证明(3.3).

二、直销企业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初审)应提交的材料

(一)直销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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