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07-06

2 申请人身体条件证明 原件

1 纸质 身体条件证明由区(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由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

3 申请人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4 数码照片 原件

3 纸质 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2.期满换证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变更管辖地、年龄原因、身体条件原因变更准驾车型 1)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驾驶证信息变化、自愿降低准驾车型 1)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

(八)办理时限 1.受理时限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 2.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申请人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2)承诺办理时限:申请人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经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章

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属于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应当收回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九)收费标准 1.收费项目 1)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许可考试费;

2)其他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

3)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

4)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费. 2.收费依据 鲁价费(2015)51号. 3.收费标准 1)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许可考试费560元/人.次,补考科目一:80元/人.次,科目二:240元/人.次,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200元/人.次;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40元/人.次;

2)其他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400元/人.次,补考科目一:80元/人.次,科目二:160元/人.次,科目三:120元/人.次.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40元/人.次;

3)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证.

(十)咨询服务 1.窗口及电话咨询 东港大队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证窗口负责咨询,或拨打咨询电话,地址及电话如下: 东港大队车辆管理所,兴海路68号,7992018;

2.网上咨询 日照市网上车管所网站在线咨询平台:sd.122.gov.cn(交管12123)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