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06 |
第一章招标公告 -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5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
一、总则 -
8 -
二、招标文件 -
8 -
三、投标文件 -
9 -
四、开标、评标、定标 -
12 -
五、授予合同 -
13 -
六、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4 -
七、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
14 -
八、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5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16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16 -
1、评标方法 -
18 -
2、评审标准 -
18 -
3、评标程序 -
19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21 -
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 -
38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46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48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50 -
三、投标保证金 -
52 -
四、技术服务方案 -
53 -
五、服务及优惠承诺 -
54 -
六、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及主要设备表 -
55 -
七、资格审查资料 -
57 -
八、其他材料 -
60 -
第一章招标公告 鹤壁市山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营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HBCGD[2017]331 批复编号:2017年035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年(合同签订采用2+3+3形式,招标人同中标人签订8年服务合同,首次签订2年合同;
2年期满后视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后3年合同;
上述合同到期后视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后3年合同.
) 采购预算(万元):9011.36万元 保证金(元):20万元 采购人:鹤壁市山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联系电话):白女士0392-2702796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杨先生0371-55365976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鹤壁市山城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联系电话):朴先生 0392-2687951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招标范围:鹤壁市山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作业、人工清扫保洁(含人行道和临路绿篱)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中转站、公厕管理及设施维护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地点:鹤壁市山城区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包.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合法法人资格的环卫服务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至少含一项) 1.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出具人社局或税务局证明. 1.4.投标人须自有符合标准的清洗车、洗扫车、垃圾车等环卫作业车辆,承诺配备市对区要求的车辆数. 1.5 投标人需持有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资格服务许可证;
1.6 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从事道路清扫保洁项目单年合同额在1000万及以上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