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06 |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或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无异议. 6.
2、答复不超过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且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7、澄清与修改 7.
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采购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日历日内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投标有效期相应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及监管机关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投标人应按照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