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9-07-06 |
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334办公室);
联系人:俞顺飞;
联系
电话:0571-85085425. 窗口咨询
电话:0571-85085459.
12、联系方式: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受理处,联系人:余洋,联系
电话:0571-85085458,传真:0571-85085019;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联系人:陈煜,联系
电话:0571-87281901. 中心市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四月 日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 前附表 条款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110社会应急联动体系建设项目.
2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3 项目实施地点: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及其他指定地点.
4 要求质量标准: 先进、主流、可靠、安全、开放、实用.所供产品如被国家认监委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必须通过国家 3C 认证.所供产品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通过有关部门检测的原装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采购单位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其功能范围内保障采购单位的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包或原厂商提供许可证协议的正版软件,并符合采购单位的采购要求.
5 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6 项目实施时间:约2个月(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设备清点验货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系统试运行1个月经验收合格正常方可交付使用).
7 系统维护期(质保期):硬件设备要求提供原厂商不少于三年7*24免费现场技术服务,软件产品的保修执行原厂商的标准保修服务和投标人的承诺,维护内容包括免费升级、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并负责系统的集成,处理、协调与各系统软件、硬件等供应商的关系.
8 技术支持期:在系统使用的所有时间范围内,提供多种方式的运行技术支持.
9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600万元.
10 重要提示:中标人应保证所要求提供的系统软件均为正版软件,其原厂最终用户授权为采购单位,否则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中标人全权负责.
11 合同名称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110社会应急联动体系建设项目合同》
12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如采购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90天.
13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陆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进账单的形式缴至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帐号:75828100001887),同时将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