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9-07-06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本次招标的商务条款:

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合同名称: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本部校区及宁海校区装修改造工程

3、服务完成期限:标段一: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工;

标段二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工.

4、投标报价:按本部分第7条款报价

5、付款条件与方法: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5%,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余款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6、履约保证金规定: (1)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金额的10% (2)履约保证金形式: 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 合同签订前 (4)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

7、其他商务要求:无 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部分

5 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站点 *6 投标文件的组成:按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的8.

1、8.2条款规定;

对投标文件组成的修改:无*7 投标报价: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报总价及单项单价;

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固定,工程量按实结算. 投标报价浮动率范围:-3%(含)~-8%(含),即标段一:156116元(含)~164600元(含);

标段二:118910元(含)~125371元(含).投标报价超出上述报价范围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建筑业实施 营改增 后,本项目控制价按甬建价【2016】23号、甬建价【2016】24号文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价.

8 备选方案:不适用.

9 合同授予: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采购内容变更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确定的规格、数量和金额签订合同. *10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

*11 投标保证金金额:标段一:人民币叁仟元整;

标段二:人民币贰仟元整. 不接受无保证金或保证金不足的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后本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息退还. *12 投标保证金形式: 可选择: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支票.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为: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户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6800188001001295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5日16:00(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据地点: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东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财务室) 财务联系人和联系

电话:朱会计 /87869439 注:保证金递交人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13 投标文件是否必须逐页小签:不适用.

14 投标文件装订特殊要求:无*15 《报价文件》与《商务、技术部分》必须根据所投标段分袋封装,否则拒绝其投标;

书面格式:壹份正本,贰份副本.中标单位另提供全套投标文件肆份. 电子格式(仅限商务标):电子光盘、U盘各壹份,同时放入报价文件包封中,投标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要求由宁波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电子招投标系统工具(6.2.3版本)中投标软件生成】须注明单位名称及密码. 由现行的电子招投标系统生成并与相应的书面商务标内容保持一致,且由此导出的书面商务标水印保持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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