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7-06 |
八、响应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2018年10月9日9:15至2018年10月9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商定时间:2018年10月9日9:30(北京时间). 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九、开标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嘉兴路与龙游路交会处)北城峰景三楼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十、本采购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98号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
电话:0833-2101016 代理机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嘉兴路与龙游路交会处)北城峰景三楼,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邮编:614000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
电话:0833-2106523 2018年9月27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45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处理.
2 评审情况的公告 评审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3 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
一、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9,000 元.
二、保证金的提交:
1、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按附件《乐山政府采购用户操作手册》(见附件2) 供应商模块→1.1.2已报名采购项目→4.缴纳投标保证金 操作步骤生成的子账号进行缴纳,否则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保证金的转出账户必须是投标人对公账户.
2、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将上述票据资料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当面不密封递交给采购单位监督人员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投标文件中装该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按规定及时退还到投标人转出帐户.因帐号提供错误的,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4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
供应商询问、质疑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以及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应当按照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网上报名咨询:0833-
2128799、2135334(技术信息科) 文件内容咨询:0833-2106523(交易组织科) 开标咨询:0833-2106523(交易组织科) 评标咨询:0833-2105983(交易评审科) 询问、质疑咨询:0833-2406065(交易监督科) 保证金缴退咨询:0833-2455129(财务科) 投诉咨询:0833-2427703(乐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5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交易受理科 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 联系
电话:0833-2421740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嘉兴路与龙游路交会处北城峰景三楼)
6 采购文件包括的内容
一、单一来源政府采购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响应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