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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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家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配套奖励
(一)政策标准 1. 支持范围 对2018年1月1日之后获批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的,项目上级资金到账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 2. 支持标准 对获批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的,按照国家支持资金的50%予以配套奖励,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项目应用总投资额.
(二)申报材料 1. 奖励(补助)资金申请文件;
2. 奖励(补助)资金申报表(填报申报表1-2和表2);
3. 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4. 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营业的证件复印件;
5. 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
6. 工信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专项项目批准实施(立项)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7. 上级资金到账证明复印件;
8.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8年度审计报告(带验证码或防伪标识). 9. 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咨询电话 郑州市工信局汽车产业和装备制造局
67186254 郑州市财政局企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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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智能化改造融资租赁合同补贴
(一)政策标准 1. 支持范围 工业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购置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的工业项目.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在2018年1月1日以后签订,租赁费用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合同期不超过3年的,以合同周期为支持最高年限. 2. 支持标准 对我市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购置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的工业项目,按照合同金额的8%给予补贴,每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累计补贴3年.
(二)申报材料 1. 奖励(补助)资金申请文件;
2. 奖励(补助)资金申报表(填报申报表1-1和表2);
3. 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4. 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营业的证件复印件;
5. 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
6.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7. 生态环境部门对项目的环评审批材料复印件;
8. 统计部门出具的项目入库证明;
9.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申报单位2018年度审计报告(带验证码或防伪标识);
10. 在郑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或融资租赁公司在郑分支机构提供的经银保监部门批准可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11.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含设备明细)和发票复印件;
12. 设备使用报告(重点分析设备使用前后在运营成本、产品研制周期、生产效率、产品不良品率、能源利用率五个方面的变化情况);
13. 设备投入使用后的现场照片;
14. 设备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设备生产企业针对该产品的自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等;
15. 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咨询电话 郑州市工信局汽车产业和装备制造局
67186254 郑州市财政局企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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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融资租赁服务奖励
(一)政策标准 1. 支持范围 申报单位是为我市工业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项目所用设备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金融机构.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 2. 支持标准 支持金融机构对工业智能化改造项目进行融资租赁服务,对年度为我市工业企业提供融资租赁金额超过1亿元的金融机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材料 1. 奖励(补助)资金申请文件;
2. 奖励(补助)资金申报表(填报申报表1-3和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