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6 |
1 ZB3/630 /
9 电焊机
2 BHI135 /
10 水泥筒仓
1 300T /
14、给排水及供电 给水:拟建项目用水由城镇供水供给.总用水量为7970.5t/a. 排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综合生活废水经戴楼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东截水河. 供电:拟建项目用电由城镇供电管网供给,年用电量约33万kW・h. 供气:拟建项目供气由城镇供气管网供给,年用气量约300m3/a.
15、项目平面布置及周边关系 平面布置:本项目设有生产车间、食堂及办公用房等.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二. 周边关系:项目所在地东侧为东截水河;
项目西侧为金荷缘酒业,金荷缘酒业西侧为东联路;
项目北侧为兴楼路;
项目南侧为康楼路.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状况图详见附图三.
三、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产品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修正)与《淮安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版)》,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修正)及《淮安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版)》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土地政策符合性 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以及《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拟建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范围,可视为允许类项目.
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戴楼镇康楼路8号.项目选址交通方便、有充足的水源(项目地距东侧东截水河仅150米),区域内电力、给水、交通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需以2#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 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4、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生态红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经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对照可知(见表1-5),拟建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红线管控区区域范围内,符合要求.拟建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红线位置关系,见附图四. 表1-5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地区红线区名称 主导生态功能 红线区域范围 相符性分析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金湖县 金湖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取水口上 游各1000米,及其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大堤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下延20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大堤之间的陆域范围 拟建项目不在
一、二级管控区范围内,符合规定 金湖县重要湿地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鸡鸣荡东侧金湖县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 位于入江水道改道段(即金湖入江水道漫水闸以南)、以及金宝南线以南、 邮湖大堤以东以南高邮湖范围,除鸡鸣荡东侧金湖县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外,其余为二 管控区 拟建项目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