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06 |
一、组织实施
(一)国家级高新区及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统计工作由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统计工作完成后在汇总上报科技部的同时,请及时将国家级高新区的综合统计数据及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统计数据报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汇总,形成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统计数据.
(二)国家级高新区以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的月报、快报及年报: 1.由昆明市科技局负责(除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昆明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的月报、快报及年报的催报,汇总后报送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2.由玉溪市科技局负责(除玉溪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玉溪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的月报、快报及年报的催报,汇总后报送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3.由楚雄州科技局负责(除楚雄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楚雄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的月报、快报及年报的催报,汇总后报送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4.除昆明市、玉溪市、楚雄州,其他各州(市)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的月报、快报及年报催报,汇总后报送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5.昆明经开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的月报、快报及年报,由昆明经开区催报,汇总后报送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三)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半年报、年报的统计工作由众创空间及科技企业孵化器所在地州(市)科技局或昆明经开区负责组织实施,汇总后报送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四)省级高新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的年报统计工作由省级高新区及基地所在地州(市)科技局或昆明经开区负责组织实施,汇总后报送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五)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型产业集群的统计工作统一由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组织实施.
(六)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报表的年报统计工作由云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按国家要求组织填报和汇总;
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报表由云南省软件园办公室按国家要求组织填报及上报.
二、填报内容
(一)昆明、玉溪及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填写 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填报) (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传真或邮寄,并报送电子版材料至辖区科技局或昆明经开区;
各州(市)科技局,昆明经开区汇总数据后填写 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州(市)科技局,昆明经开区填报) (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传真至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二)昆明、玉溪及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s://tj.chinatorch.gov.cn)填报 高新技术企业年报报表 并提交统计数据,通过审核后在线打印2份纸质版报表(带火炬水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或邮寄至辖区科技局或昆明经开区,各州(市)科技局及昆明经开区收齐本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年报报表后再报送或邮寄至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