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2019-07-07
广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沿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保险 招标文件招标人: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5月目录目录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第一章 投标须知

4

第二章 工程概况

12

第三章 保险方案

33

第四章 保险合同 91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84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0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1.1 定义 招标人: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业主: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保险经纪人:中铁汇达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 工程名称 广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沿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保险

3 建设地点 广州市

4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

5 3.2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2105.6856万元

6 资金来源 政府筹资及企业自筹

7 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8 投标有效期 开标日起180天内

9 3.3 投标保证金

1、收取方式: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保证金:

20 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只能通过最新登记备案的基本户向中心建设工程保证金结算账户汇入保证金. 建设工程保证金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

4、汇入保证金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完成项目绑定操作方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保证金义务. 操作流程: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我是投标人(供应商)→账户管理→【建设工程】保证金管理(基本户)→项目保证金管理→进行转投保证金

10 发售标书 时间: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价格:人民币5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

11 3.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套,副本4套,共计5套.正本单独包封,以便开标时使用.标书装订包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的要求. 电子文件:2套与正本一起包封.

12 3.6 投标地点 投标递交至: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13 4.2 投标时间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截止时间:? 年???月???日14 5.1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日期:? 年月日(星期 ) 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6 评标准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 总则 1.1 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本文件使用的 招标人 ,是指 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业主 指 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投标人 指向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招标文件 指由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投标文件 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全部文件;

书面函件 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保险人 指承保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 本项目 广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沿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保险. 1.2 招标说明 本次招标由 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人,最终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署保险合同;

招标人委托中铁汇达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保险经纪人,协助保险安排事宜. 本项目引入竞争机制,采取项目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企业承担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任务,确保本工程能按期、优质、低耗地建成. 本次招标项目为广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沿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保险.本项目的总保费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否则该项目废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特别要求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主管及相关主办人员应参与投标文件相应部分的编制工作,参加评标的澄清会并回答相关问题(如果有). 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或转包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合同将作废标处理或终止合同,并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应认真对待投标书的真实性,投标书中所附的各种支持材料不允许有造假行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 招标人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并同时递交电子文件(2套):递交用 Microsoft Word 制作的投标方案,电子文件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和文件名称. 1.3.合格的投标人标准 详见招标公告. 1.4.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 投标人可自行安排进行现场考察,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踏勘的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应在踏勘现场尽谨慎注意义务,如在踏勘现场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由投标人及其代表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风险.如因投标人及其代表的原因,在踏勘现场对招标人、其他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及其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由该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如未经招标人允许擅自进入项目现场的,一切责任和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投标人须承担工地考察的一切费用.在递交标书前,投标人将被认为已考察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检查了有关文件.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内容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第1章投标须知 第2章工程概况 第3章保险方案 第4章保险合同(另册) 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 6章 评标办法 投标人应认真检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应以书面函件的方式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18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函件方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招标人的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按照本须知的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 3.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项目,并按照以下各项顺序编排: 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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