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7-07 |
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参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编制,对有关条款进行了增删、修改或具体化,应对照相应的条款阅读理解;
若有不符之处,应以《淄博市临淄区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为准.
2、本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正文部分是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正文部分基础上删除了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部分内容,采用双信封形式,其余内容一致.
3、本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正文部分是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正文部分基础上删除了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部分内容,其余内容一致.
4、本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合同附件格式三部分组成,其中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与《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内容一致. 敬告说明: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表述不清楚者,投标人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
2、资格审查时须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等渠道. (2)信用记录截止时点:投标截止前3年内.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一并进行保存. (4)此项须投标人自行核查并提供上述网站加盖公章的截图,资格审查现场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一同递交,信用记录不合格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请各投标人准备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参加开标,原件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公证机关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公证件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公证件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注册在本单位的《建造师证书》(二级及以上,公路或市政工程专业)、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总工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专职安全员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