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07 |
2、因本次出让项目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出让所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可能存在一些不确定的因素,与实际情况若有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竞买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申请)人,不得以技术资料中数据不全或其他原因为由,向国土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3、前期相关地质资料费用,出让成交后,由竞得人即时支付.
4、本次出让,是竞得人在该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不包括矿区范围内土地、林业等其它资源及地面建(构)筑物等.该范围内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着物(房屋、果、竹、木、坟墓、管线等)的管理和补偿由竞得人与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协商解决.
5、由于出让项目区涉及土地、安全、环保、林业、水务等多个部门管理职责,竞得人在成交后必须按相关部门规定另行办理相关手续,其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该出让项目采矿权到期的处理,由审批发证机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划和国家建设需要另行决定.
7、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出让文件及出让须知,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对出让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宣威市国土资源局提出.
8、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为准.
9、本公告由宣威市国土资源局和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宣威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