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9-07-07
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考核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 宁医人字[2019]021号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评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248号)精神,现将学校2019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考核评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聘期考核 专技二级岗位考核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办法(试行)》(宁人社函〔2014〕178号)和《宁夏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宁医校发[2019]40号)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考核范围 2015年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人员.

(二)考核方式 采取自我鉴定、业绩公示、专家评议、学校审定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程序 1.自我鉴定.个人撰写述职报告,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业绩成果一览表》(附件2);

2.单位考核.用人单位将参加考核人员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业绩成果一览表》在本单位予以公示,组织民主测评,进行初步考核, 并将结果于5月31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3.专家评议.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照《聘任协议书》,结合被考核人聘用内业绩成果及用人单位意见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核意见;

4.学校审定.考核意见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岗位评聘

(一)评聘条件 1.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或主持人;

(2)获得国家 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荣誉称号;

(3)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

(5)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6)获得自治区 塞上英才 称号人员;

(7)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获得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国家级奖项,同行业公认的领军人才.(须有国家部委及以上的书面认定材料) 2.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满三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享受自治区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及自治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

(4)获得自治区 塞上名医 、 塞上名师 、 塞上文化名家 、 塞上经济名人 、 塞上农业专家 等称号的人员;

(5)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获得与上述条件相当的自治区(省部)级奖项,同行业公认的高层次人才.(须有国家部委及以上的书面认定材料) 3.聘用在管理岗位(执行管理岗位工资)的人员不得申报. 4.获得的国家级奖项、省部级奖项或相当于国家级奖项、省部级奖项,必须是在近五年内取得的. 5.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获得与条件相当的国家级奖项、省部级奖项的,必须有省部级及以上的书面认可材料. 6.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满三年,获得国家级奖项且在创新创业中成绩突出(须有省部级及以上的书面认可材料),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先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满一年后,可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7.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满五年,且在聘期内承担了国家级或自治区级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包括担任博士生导师),在创新创业、新技术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成就,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须有省部级及以上的书面认可材料),可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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