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9-07-07 |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 含) 以上. ――二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 含) 以上;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 含) 以上. ――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 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 含) 以上. 注:
1、相关职业:建筑工程、机电设备检修、物业管理等.
2、本专业: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制冷与冷藏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
3、相关专业: 建筑类、机电类、能源类. 防水工 (2011年修订) 1.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2.申报条件 ――初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 并取得毕 ( 结)业证书. (2) 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 连续从事本职业
2 年以上. ――中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 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 并取得毕 ( 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