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07-07

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 5.加强质量管理.要把住房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县级住建部门要把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抓紧技术培训,确保改造一栋、安全一栋,改造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对于个人无意愿改造和有特殊困难的,要因地制宜运用多种方式解决居住安全问题. 6.做好旧房拆除.新房建成后旧房拆除工作由县级住建部门指导乡镇、村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做到先建后拆,文明拆迁,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实行留痕管理,拆除过程要注意安全防范工作. 7.实行现场核查制度.危房改造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复核. 8.加大问题查处.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经核实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将相关信息主动移送纪检部门和我厅.对于各项巡视、审计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主动将结果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和我厅.

(三)强化档案信息系统管理 健全危房改造 一户一档 台帐,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乡镇有关部门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按工程实施时间节点,适时上传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3张农房照片.县级主管部门加强信息录入的审核管理,市级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抽验核对,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加强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录入培训,提升信息录入水平,防止信息重复及缺失.

(四)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1.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 2.防止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和滞留.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制定相关细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足额支付到农户 一卡通 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3.严肃查处套取冒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各地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结合扫黑除恶行动,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 回扣 、 手续费 等行为.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行为移交纪检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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