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07 |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中国电磁兼容认证中心: 本组织自愿申请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遵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依据认证中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则和程序》,《获证产品的变更程序》,接受对本组织进行的产品型式试验、工厂审查及获证后的监督,按规定交纳认证费用.
特对以下产品提出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 申请人:法人代表: 申请人(英文) 地址:邮政编码: 地址(英文) 质量负责人:认证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当制造商与申请人不一致时填写以下内容) 制造商名称:联系人: 制造商名称(英文) 制造商地址:邮政编码: 制造商地址(英文)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当生产厂与制造商不一致时填写以下内容) 生产厂名称:联系人: 生产厂名称(英文) 生产厂地址:邮政编码: 生产厂地址(英文)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代理人名称:联系人: 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申请认证产品 产品名称(中英文)商标(中英文) 序号 代表型号 派生型号 检测标准号 备注 申请人(授权人)签章: 申请日期: 年月日申请认证需提供的文件资料一览表 一.初次申请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2、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3、注册商标证明(有注册商标时);
4、工厂审查调查表(WWW.CEMC.ORG.CN下载)或工厂检查报告及其整改资料;
5、关键元器件清单(安全、电磁兼容);
6、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7、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
8、CB证书及报告(一整本)(需进行CB确认时提供);
9、相关协议证明(需要时);
10、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需要时);
11、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需要时);
12、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需要时);
13、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二.同类产品再次申请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2、注册商标证明(有注册商标时)(有增加时提供);
3、关键元器件清单(安全、电磁兼容);
4、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5、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
6、CB证书及报告(一整本)(需进行CB确认时提供);
7、相关协议证明(需要时);
8、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需要时);
9、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需要时);
10、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需要时);
11、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安全元器件清单 产品名称:产品型号: 安全元器件名称 型号规格生产厂备注(备用件) 注:备用件和认证证书编号在备注栏中注明. 对产品电磁兼容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清单 产品名称:产品型号: 关键件名称 型号规格生产厂备注(备用件) 注:备用件在备注栏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