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7 |
3、动态制度.在管理期内,高层次人才犯有严重错误或因个人过失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受到处分的,或不能完成年度工作计划,考核不称职的,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取消其补助享受资格.
4、备案制度.县人才办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所在企业每年定期将县高层次人才的政治表现、业务工作、进修学习、岗位变动、在职离职等方面的情况,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调出本县的,原则上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五、经费保障 县高层次人才的特殊待遇、管理经费等各项费用,由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