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9-07-07 |
解释、标的及交货 解释 如无特别说明,本合同 天 、 日 指日历日, 周 指7个日历日, 月 指日历月.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4季度A2/A3型动车轴采购的供货、验收及质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 物料描述(货物名称、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产地、商标、厂家/品牌等)、物料编码、计量单位、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 采购清单 ,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 采购清单 的内容要求相一致.乙方在交付的货物或其包装贴上商品条码,或是应按照甲方的物资编码规则转换商品条码贴上;
并按照标的物向甲方提交其电子版的图片或照片. 供货范围及数量:详见合同附件《采购清单》. 交货 交货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交货时间不超过《采购清单》中规定的货期. 交货及验收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交货时必须携带加盖乙方企业公章的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并注明项目名称、型号规格、产地、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和本合同编号、甲方计划号)及合同的验收条款和订单. 合同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转移给甲方,但因货物本身质量原因引起的除外. 价格 本合同采购清单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合同单价已包含货物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检验、包装、运输、保险、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服务、人员培训、附加服务、除增值税外的所有税费等.如果合同采购清单出现同样物资不同单价时,按照就低单价计算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不含增值税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增值税率 %.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本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5 %,即(人民币)大写 元).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乙方应用本合同货币、按照本合同要求以银行划账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效期: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本合同项下最后一批货物质保期结束为止. 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及逾期提交责任 3.4.1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延迟,乙方须按本合同3.4.3条规定支付违约金;
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4.2乙方以银行划账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以甲方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4.3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延长履约保证金有效期的,每延迟1天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责任及本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责任. 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有效期满后将无息退回.如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发生合同约定的费用,则在履约保证金金额内扣减相应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回. 履约保证金提交账号为: 单位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州盘福路支行 账号:44001420302053001638 付款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并采用银行划帐方式支付. 到货验收付款 当批货物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当批验收合格货物合同货款全额(含增值税)的100%,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完整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以银行划帐方式支付给乙方. 乙方开具的金额为当批货物合同货款百分之一百(100%)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含发票联和抵扣联)一份,标明合同号、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且该发票开票日期须晚于当批货物验收合格日期,并在发票开具日期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甲方签收. 经甲方签收的入库单或验收合格凭证. 加盖乙方公章的送货清单. 4.2 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归档、项目结算工作,按照甲方要求和相关规定完成本合同结算,提供合同的结算资料. 包装和装运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