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07 |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 报关单 或 进口报关单 、 出口报关单 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 1. 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 2. 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单位录入、打印,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 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
一、预录入编号 指预录入单位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用于申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接受申报的报关单. 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二、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一)H883/EDI通关系统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1-2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的后2位),第3位为海关接受申报公历年份4位数字的最后1位,后6位为顺序编号. 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二)H2000通关系统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18位数字,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
1 为进口,
0 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在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向H2000通关系统过渡期间,后9位的编号规则同H883/EDI通关系统的要求.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关境的口岸海关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在不同出口加工区之间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出口加工区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四、备案号 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电子帐册及其分册(以下均简称《加工贸易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或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备案号栏目为12位字符,其中第1位是标记代码. 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除少量低价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外,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二)涉及征、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