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7 |
(一)初中毕业考试安排及毕业标准. 毕业升学考试包括书面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特长生考试和实验技能考查. 1.书面考试. (1)毕业升学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其中,思想品德和历史科采取 同堂分卷 的形式考试,英语科含听力考试.八年级(初二)书面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采取开卷形式考试. (2)初三毕业升学考试和初二生物、地理考试定于2014年6月23日―26日进行,考试科目、赋分及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类别 科目 考试时间 赋分 初二学业考试 生物 6月23日8:00―9:30 100分 地理 6月23日10:30―12:00 100分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语文 6月24日9:00―11:30 120分 物理 6月24日15:00―16:30 100分 数学 6月25日9:00―11:00 120分 化学 6月25日15:00―16:30 100分 英语 6月26日9:00―11:00 120分,其中听力占30分,考试时间:9:00―9:20 思想品德、历史 6月26日15:00―17:00 120分 (思想品德、历史各占60分) 2.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总分为30分,体育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考试项目为两项必考项目和一项选考项目.必考项目为50米跑(男、女),赋分为10分;
一分钟跳绳(女)、立定跳远(男),赋分为10分.选考项目为原地正面掷2kg实心球(男、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中任选一项,赋分为10分.凡身体正常的考生,须进行体育项目的考试,残疾考生经本人申请,报中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免予体育项目考试,按18分计入中考总成绩. 3. 特长生统一考试. 凡报名参加特长生录取的考生,须报名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特长专业统考.招生学校对招收的特长生另有要求的,可自行加试特长专项,录取成绩由特长统考成绩和学校专项测试成绩组成(专业统考成绩占60%,学校专项测试成绩占40%).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的专业类别及人数详见各普通高中学校的特长生招生简章. 体育、艺术特长生具体考试、招生办法按《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合教通字〔2014〕61号)执行. 4.学业考查. 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信息技术学科的技能考查,分别按市教科所和电教仪器站制定具体考查办法,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不另收费),做好成绩评定和记录.学生考查成绩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请各学校于5月31日前将本校学生的考查成绩报送县招生办,作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依据. 5.有关收费.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收费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毕业会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10〕418号)规定执行,不得向不愿意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收取报名费,也不得收取初中毕业考试费.要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的报考费问题,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减免报考费,由学生本人填写《合浦县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考生中考减免报名费申请表》,经原初中学校审核同意后,减免报考费.所减免的费用,由原初中学校从公用经费中支付,任何学校不得拒绝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参加毕业考试. 6.初三学生准予毕业的标准. (1)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等级为D等级及以上;
(2)综合素质评价C等级及以上;
(3)初中阶段考查科目(含实验技能考查)全部合格. 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等级为E等级的学生,必须参加由所在初中学校自行组织的学科补考,补考科目为毕业升学考试中单科成绩为E等级的学科.经补考,各科目成绩均达到D等级及以上方可准予毕业.学校不得向补考学生收取补考费用. 7. 报读普通高中学校的资格. (1)升学考试总成绩等级达到C+(含C+)以上.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