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07 |
(六)少年甲组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集体项目;
少年乙组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集体项目;
少年丙组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集体项目;
(七)各直属学校严格按照少年甲组、少年乙组、少年丙组报名要求报名.
(八)严禁引进外县、市、区运动员参赛;
(九) 输送到省、市体校或运动队的适龄运动员,可代表参赛;
(十)输送到市体校训练的运动员、原输送单位没有参赛任务,运动员可选择测试,但不记任何单位成绩(以身份证为准);
(十一) 各县市区运动员参赛费用自理.
七、竞赛办法
(一)参赛检录时,需交验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安徽省体育局颁发的《安徽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证》、参赛证;
证件不全者不能参加比赛,提供假证件者,取消比赛资格;
(二)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14-2015《田径竞赛规则》,其中起跑判罚按规则第162条7款 任何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将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的规定处理;
(三)根据田径规则
第四章142条4款规定,放弃比赛(包括不认真参加比赛)则取消有关运动员参加该次比赛所有后继项目(包括接力)的参赛资格;
(四)径赛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
(五)各小项报名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个人项目允许其改项;
(六)除撑竿可自备外其它器械一律由大会提供;
(七)运动员参加接力比赛时须穿着本队统一颜色的服装,否则不允许比赛;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参赛人员不足8人(含8人)或以下的均如数录取.
(二)获得单项前八名分别按
9、
7、
6、
5、
4、
3、
2、1计分.接力、全能项目按
18、
14、
12、
10、
8、
6、
4、
2、计双倍计分,若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所得分值.
(三)设甲、乙、丙组男、女团体总分名次和甲、乙、丙组总团体分名次,记分按各单位甲、乙、丙组运动员在单项比赛中的得分之和分别计算.
(四)如团体总分相等,以超、创纪录的级别高者及项数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其余类推.
(五)每破一项省少年纪录奖励26分.每破一项市少年记录奖励13分.
(六)一名运动员在同一个项目中,多次超(破)纪录的,只按其最高的一次给予奖励.
(七)各直属学校团体录取名次视报名后决定,如报名不足三队(包括三队)并入县市区组别进行录取名次.
九、奖项设置 1.设 体育道德风尚奖 奖;
2.设 体育道德风尚奖 奖;
3.设 优秀裁判员 奖;
4.设 优秀教练员 奖;
5.设 优秀组织 奖.
十、报名与报到
(一)请各参赛单位按竞赛规程要求,将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公章的报名表(报名表可到阜阳教育信息网公告栏下载)、学籍表、身份证扫描件于赛前10天分别报送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市文广新局(体育局)竞训科,逾期报名,以不参加论处. 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和运动员、教练员及领队的一寸电子版照片(照片要排好版并在下面注明姓名、单位、组别、参赛项目)发送至
邮箱:[email protected] ,和编排
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教育局联系人:肖杰
电话:2197262 市体育局联系人:王颍生、任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