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7-07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3.3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招标文件说明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方须知 (3)招标项目要求 (4)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澄清 6.1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议,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按投标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询问,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方可主动地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7.2 为了使投标方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7.3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符合投标文件对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文件组成 9.1 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明细表.
5、技术文件 9.2 资格证明文件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国家税务登记证,地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0、投标格式 10.1 投标方可对招标方货物所列的内容全部投标,也可只对一项内容进行投标. 10.2 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 10.3签署及规定 (1)投标文件须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具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包括响应文件及报价表),手写则视为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受理. (4)投标报价应为最具竞争力的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 投标报价为目的地的交货价(含税、运杂费、装饰材料、施工、安装、调试、技术监督等权威部门产品质量检测费、售后服务等其他费用) 10.4 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密封. (2)投标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送交.
11、截止日期和时限 11.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送至开标现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招标方不再受理. 11.2 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30天. 11.3 如因招标文件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方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