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07 |
二、谈判报价 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有税费以及交付使用方正式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三、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 (1)数额:人民币4000.00元(2)形式:转账 账户名称:睢宁县国库支付中心-清算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睢宁支行 账? 号:3200
1717 4360
5251 1766
2、谈判开始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供应商,将被视为非响 应性谈判而予以拒绝.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 金,不计利息.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注明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 和 谈判响应文件副本 ,当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谈判响应文件均应打印或复印,并由参加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人签署.
五、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采购单位在授与合同时有权对 谈判响应文件 中的服务予以增加和减少.
六、谈判原则:
(一)为了维护政府采购的严肃性,本次谈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在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的组织下,由有关方面专家来进行;
(二)参加谈判供应商谈判及最终报价的前提: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服务的质量必须实质性满足本谈判文件的要求.
(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1、参加谈判专家组: 由政府采购中心抽取专家2名,采购人代表1名组成谈判小组.
2、谈判内容: 2.1价格 2.2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2.3参加谈判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 2.4其他谈判小组认为必须考虑的因素
3、谈判方式: 3.1由谈判小组成员集中与参加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
3.2如果参加谈判供应商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和谈判小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3谈判报价原则上分两次进行,即谈判开始前报价(按本谈判文件谈判报价表的格式投报并加盖公章)及谈判结束时最终报价. 3.4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是授权委托代表. 3.5谈判结果将通知参加谈判供应商.
4、谈判的进行 4.1招标采购单位将在 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将取消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资格. 4.2谈判采购的全过程由政府采购中心主持,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监察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4.3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谈判文件将不予开封. 4.4政府采购中心将做谈判过程调整、变动记录.
5、参加谈判人员 5.1本次谈判由三名评委组成谈判小组. 5.2 谈判小组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效益 的原则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谈判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供应商.
6、成交原则: a、谈判结果能够满足谈判文件的有关质量、服务等方面的实质性要求,有能力履行合同. b、谈判确定的最后价格仍不能满足采购人及谈判小组的要求,采购人将保留最终放弃本次谈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