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07 |
七、有关声明 1.按照有关规定,对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竞聘岗位待遇,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关系. 2.公司不负责解决被聘用人员配偶、子女的就业、就学安排,也不承诺户口、住房及其他事项.招聘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
电话:0516―
87275362、87275153(周一至周五,8:30―17:00).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
电话:0516―87275159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萧何路1号 附件:1.上海能源公司岗位招聘报名表 2.上海能源公司岗位招聘信息登记表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