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07 |
(三)按年度申请项目 按年度申请项目包括: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补贴. 1. 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 每年3月1日-7月31日向区级补贴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上年度起至申请年度6月30日的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经区补贴经办机构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社部门于8月31日前将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的银行账户. 2. 求职创业补贴. 各院校每年3月31日前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中自愿申请,院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需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院校在4月10日前将公示通过的人员信息录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集中式一体化信息系统,从系统导出《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提交给市高指中心,并将公示通过的人员信息材料整理建立书面档案台账.市高指中心汇总后在4月20日前将材料提交南方人才市场管委办,南方人才市场管委办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院校的对公账号上.院校在5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学生(在财政资金到位前由高校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应发放至学生银行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院校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及《求职创业补贴就业情况跟踪表》在9月30日前报给市高指中心. 3. 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补贴: 各高校按《关于运用省就业专项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粤人社函〔2013〕103号)和《关于部省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补贴项目实行属地管理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240号)要求向市职培中心报送相关材料.
三、申领材料
(一)重点用工企业专场招聘会补贴 1. 广州市重点用工企业专场招聘会计划表(附表1);
2. 重点用工企业专场招聘会补贴申领审批表(附表2);
3. 重点用工企业招聘信息及进场企业签到表;
4. 重点用工企业专场招聘会工作方案(含安全保卫方案、消防安全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5. 进场求职人员登记表或身份信息汇总表;
6. 重点用工企业专场招聘会工作情况绩效实施反馈表(附表3).
(二)重点用工企业职业介绍补贴 1. 经重点用工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盖公章的经人力资源机构职业介绍服务后实现稳定就业人员的花名册;
2.重点企业委托招聘材料;
3. 重点用工企业职业介绍补贴申领审批表(附表4);
(三)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 申请人向区级补贴经办机构提交材料: (1)《广州市 区 年第 季度鼓励用人单位招用类补贴申领表》(附表5);
(2)《广州市 区 年第 季度鼓励用人单位招用类补贴花名册》(附表6);
(3)《劳动合同》复印件(首次提供,劳动合同期限须与就业登记记录一致);
(4)属省参保单位,须提供被招用人员的社保缴费清单;
(5)属高校毕业生的提交毕业证复印件. 2. 区级补贴经办机构向区人社局提交材料: 《广州市 区 年第 季度鼓励用人单位招用类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非就业困难人员)(附表7).
(四)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 1. 申请人向区级补贴经办机构提交材料: (1)《广州市 区 年申领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情况表》(附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