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9-07-07 |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结果,对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同意引进的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住房补贴 学校为引进的博士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务的优秀人才提供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标准根据各学科(专业)的人才市场紧缺程度和学校的需要程度确定,每个拟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由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住房补贴可用于引进人才购房或租房,引进人才可以选择购房后一次性提取住房补贴或按月提取.
2、博士津贴 40周岁以下博士中级职称人员,可享受三年每月800元的博士津贴.
3、科研启动基金 对于新引进的教授或博士,学校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原则上博士3―5万元、教授5―10万元.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老师、王老师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
电话:60873557,60873558;
监督
电话:60873555 ? ?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