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07 |
一、工程名称:广丰三期项目地块周边道路修复及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
电话:020-84985744
三、招标代理: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
电话:020-
83491922、15914360371
四、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联系
电话:020-39910647
五、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
六、工程概算投资额: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工程费暂定6300万元
七、资金来源:土地开发资金
八、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产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招标规模:对广丰三期项目地块周边道路(部分为城市主干道)进行修复及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铣刨沥青表面层、摊铺沥青路面、水泥稳定层路基、拆除重铺人行道砖、路侧石及中间绿化带等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 年1月17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 年1月22 日 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5:3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岛路滨海花园F栋综合楼曼尼商务中心) 十
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3年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有效的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本款第3条所述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