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7-07 |
或根据人才需求,在上述发放原则上多次发放.发放方式可在聘用(工作)合同中明确,聘用(工作)合同中未明确的由用人单位商引进人才后集体研究决定.发放购房补助款情况送市房产部门备案,由市房产部门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对所购商品房上市交易、转让等限制信息在不动产登记薄及证书进行记载.其中: 第一类人才150万元;
第二类人才100万元;
第三类人才50万元和25万元;
第四类人才10万元和5万元;
第五类人才5-100万元(不包含壶兰英才). (1)对非 双一流 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购买首套房时,在民营企业的,在企业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市人才经费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购房补助;
在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购房补助. (2)对 双一流 院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购买首套房时,在民营企业的,在企业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市人才经费再分别给予26万元、40万元购房补助;
在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的,给予36万元、60万元购房补助. (3)教育部直属师范类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教师和全国医药类大学排名前20位的卫技专业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在事业单位工作,分别给予36万元、60万元购房补助;
引进5年后,对具有正常履职能力、愿意继续留在我市累计服务期满10年的教育部直属师范类硕士、博士研究生教师和全国医药类大学排名前20位的卫技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再分别给予10万元、40万元购房补助(该项补助在服务期满10年时一次性发放). (4)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师购买首套房时,给予购房补助30万元. (5)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人才的购房补助,由市政府和人才所在县区(管委会)或所在市属国有企业各承担一半. (6)领取购房补助时,引进人才须与市房产部门签订购房补充协议,承诺必须在我市继续工作满5年,不满5年的全额退还购房补助.购房补助资金收回工作,由所在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市直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或在后续给予该用人单位资金支持时抵扣. 2.对提供短期服务、每年在莆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柔性人才,或没有在莆购房的长期工作人才,由用人单位自行租住的,所在县区(管委会)或市属国有企业按下列标准每人每月给予租房补助,凭租房合同及正式税务发票报销,低于补助标准的据实报销,补助时间不超过5年. 第一类人才3000元;
第二类人才2500元;
第三类人才2000元;
第四类人才1000元;
第五类人才1000元(不包含壶兰英才). 3.申请入住人才周转房,根据全市周转房情况给予统筹安排,由所在县区(管委会)免费提供人才周转房,标准如下: 第一类人才:不少于140O;
第二类人才:不少于120O;
第三类人才:不少于100O;
第
四、五类人才:不少于80O.
(三)子女就学. 1.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依据就近原则和个人意愿: 第
一、二类人才:在全市范围内择校一次;
第
三、四类人才:所在县区(管委会)范围内择校一次(第三类中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可在全市范围择校一次);
第五类人才:由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就读(博士子女可在全市范围择校一次). 2.中学教育阶段,第
一、
二、三类人才选择民办学校的,本人自行承担同级公办学校的学费,其余部分由市财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