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9-12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山西中泰实业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建设单位 山西中泰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贾荷香 联系人 耿兴武 通讯地址 晋中市灵石县静升镇旌介村 联系电话
18035471789 传真 / 邮政编码 031308? 建设地点 晋中市灵石县静升镇旌介村北300m处 立项审批部门 灵石县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编号 2018-116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85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4200 总投资 (万元)
1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1.7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31.7%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5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沥青混凝土作为一种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由于其具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实现资源再利用等方面的优良性能,已逐步被人们所认知和重视.它的发展不仅充分体现了国家实现节能减排的战略方针,也是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措施之一.我国沥青预拌混凝土技术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直到70年代末期,才开始出现具有一定规模的沥青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80年代至90年代,我国沥青预拌混凝土行业逐步从市场导入期向快速成长期过渡.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国外先进理念和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各级政府、生产企业、用户的积极努力,我国沥青预拌混凝土行业稳步发展. 发展推广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是美化城市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可以将分散在城市道路各工地的现场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逐步取消,由沥青混凝土供应站集中生产供应,因此,可以消除各工地现场搅拌引起的大气和噪声污染,另外由于沥青混凝土的强度及其他各项指标的合格率在99%以上,因此发展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对提高道路工程质量也有着重大的意义. 在此背景下,山西中泰实业有限公司在灵石县静升镇旌介村北300m处,新建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灵石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8年8月21日以【2018-116】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见附件2.
二、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1 城乡发展规划 本项目的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取得了规划区建设地块的规划条件通知书(见附件4),本项目建设不违背灵石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2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应在事关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其他重要的生态区域内,规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保护. 目前山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尚未划定完成,山西省为内陆省份,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山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可能涉及的区域主要包括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防风固沙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区等陆地重要生态功能区,或水土流失敏感区、土地沙化敏感区、石漠化敏感区、高寒生态脆弱区、干旱、半干旱生态脆弱区等陆地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等禁止开发区. 本项位于灵石县静升镇旌介村北300m处,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源地等.因此本项目选址不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禁止开发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保护区域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不违背当地生态保护红线划分要求. (2)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项目,资源消耗量较小,施工期及运营期用水用电量不会超过区域水、电负荷,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3)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本次评价引用灵石县空气质量2017年全年日均数据,监测点位位于灵石县环境监测站,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SO
2、NO
2、PM
10、PM2.5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根据分析,评价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一般. 本项目区域内河流为静升河,根据灵石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2月对静升河监测断面的例行监测数据,本项目区域地表水体静升河的水质一般. 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区域地势较平坦、空旷,当地的声环境质量较好. 本评价区域内生物物种较贫乏,植物和动物结构简单,均为常见种,区内未见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生态绿化环境较好. 另外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生活污水不外排,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增加环境容量负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文件中 环境质量底线 的要求. (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 本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本项目未被列入淘汰类或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三线一单 要求.
三、项目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工程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 十
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7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干粉砂浆搅拌站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山西中泰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项目参评人员对项目厂址进行现场踏勘,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详细了解了项目区现状和工程建设内容、工艺,收集了当地区域自然环境资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的要求,该类项目属于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部分已建成,为未批先建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中第六十一条规定,即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目前处罚手续正在办理中,待手续完善环评通过批复后方可继续施工建设. 根据评价技术导则、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和调查结果开展了各项工作,编制了《山西中泰实业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本),并提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 2018年10月14日,技术专家对 山西中泰实业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专家的意见,对报告表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编制完成了《山西中泰实业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现报请环保部门进行审批.
四、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山西中泰实业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2 建设单位 山西中泰实业有限公司
3 建设性质 新建
4 工程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5 建设地点 山西中泰实业有限公司位于灵石县静升镇旌介村北300m处,行政区划属灵石县静升镇旌介村管辖.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54'
27.41 ,北纬36°54'
15.43 .东侧为混凝土搅拌站,西侧为荒地,南侧为耕地,北侧为荒地,该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竞得了该地块(灵国土挂2017-1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文件见附件3,本项目利用土地位于该地块西侧,占用该地块面积28500m2. 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周边四邻关系见附图2.
6 厂区平面布置 厂区占地面积28500m2,结合厂区地形、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全面地、因地制宜地对工厂建筑物、运输线路和绿化等进行总平面布置,力求紧凑合理,节约用地,节省投资,有利生产,方便管理.厂区主要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