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07 |
(二)健全多元投入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和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引导各类非政府组织、企业和自然人利用社会资金参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大力支持和鼓励各类投入主体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联合共建科技企业孵化器.
(三)优化服务环境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县财政将加大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日常运行经费投入力度,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孵化器平台建设和申报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奖励.对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较少或免收权限内的行政性收费.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孵化器建设的专用资金和各类财政支持政策,县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要在孵化器建设和毕业企业的用地及规划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2.加大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各类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要积极为在孵企业提供信贷和融资担保服务.允许在孵企业以其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向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担保机构负连带责任担保的在孵企业高新技术孵化项目(产品)的担保金,符合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条件的,实行备案管理.凡向高新技术企业及民营科技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超过其累计担保额70%以上的信用担保机构,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财政奖励政策. 3.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增强在孵企业及创新创业人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符合条件的在孵企业,应积极推荐其成为国家或省知识产权(专利)试点示范企业. 4.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人才队伍建设.孵化器享受政府引进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
孵化器及在孵企业急需的外地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有关部门应积极帮助办理引进手续,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
要积极为孵化器和在孵企业提供人才招聘、人事代理等服务,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孵化器及在孵企业工作.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隆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