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07 |
一、活动目的 以社区康复医疗服务为核心内容,以提升基层康复医疗服务能力为导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层康复医学专业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学科建设,促进社区康复医疗服务发展,提升基层康复医疗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增强群众对社区康复服务的获得感.
二、活动范围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从事康复医疗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康复技师(士)、康复(社区)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
三、活动原则 遵循"技术适宜、基层实用、操作规范、岗位练兵"的原则.活动过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专业岗位练兵 鼓励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学科建设管理指南》开展基层康复医学科建设,已开展社区康复医疗服务的基层机构都要参加岗位练兵,加强建设指南研读、组织开展社区康复技术培训,着重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和为居民解决常见慢性病和功能障碍、提供适宜康复治疗和全程康复医疗管理的服务能力.
1、常规开展"每日一练"网络练兵.省组织专家编写《江苏省基层康复医学专业技能竞赛参考大纲及知识点》(参考书目:许光旭,王红星. 社区康复适宜技术.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7;
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 卫生部, 2012).省在"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综合技术服务平台"每日一练窗口,开设基层康复岗位练兵题库,适时组织网上有奖答题比赛.各基层机构从事康复医学工作的医、技、护等专业技术人员要在平台上实名注册,参与网上练兵.
2、多种形式练兵常态化.各地可结合实情、医联体建设、当地康复医学专家资源,组织专题培训、教学讲座、观摩交流、上级医疗机构短期轮训、考核等多种形式岗位练兵,提升康复专业技能水平.
(二)康复技能竞赛 设个人、团体竞赛项目各1个,分为县级、市级竞赛两个阶段.竞赛内容包括社区康复专业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团队协作展示等. 县级康复技能竞赛由各县区单独组织,竞赛形式由各地根据本方案及辖区情况确定.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选拔辖区优秀参赛队员参加市级竞赛.市级康复技能竞赛结束后,择优挑选人员组队集训,参加全省康复技能竞赛.
1、竞赛组队:每个县区选派一支队伍参加市级竞赛.每支代表队设领队和联络员各1名,分别由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基层卫生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
参赛选手分个人组和团体组,个人组每县区不超过3名康复治疗师参加;
团体组每县区不超过2个团队参加,每个团队由3名来自同一单位的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组成.
2、参赛选手要求: (1)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康复医学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临床实践技能. (2)积极参加网上答题、自主练兵和地方竞赛活动,成绩优异. (3)医德医风好,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法违纪行为. (4)所有参赛选手需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在岗工作人员,执业注册地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2年及以上(注册时间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并实际从事康复医疗(含针灸推拿等传统康复)工作的执业(助理)(中)医师、康复治疗师及护理人员,其中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的乡村医生或注册护士也可以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