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7-07 |
2018年9月27日 原阳县信用系列示范典型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根据新乡市《关于开展信用系列示范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新宣通〔2018〕53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 诚信为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 的理念,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配合 诚信建设万里行 主题宣传活动,原阳县委宣传部、原阳县文明办、原阳县发改委、人行原阳县支行决定联合开展信用系列示范典型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县信用建设大力宣传正能量,弘扬诚信道德,培育我县诚信品牌,打造 文明原阳 、 信用原阳 良好形象.通过活动评选一批 诚信示范单位 、 诚信示范企业 、 诚信商户标兵 、 诚信公民标兵 ,建设一个诚信示范街区,引领示范,营造 知信、用信、守信 的社会氛围,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道德支撑和信用体系保障.
二、主办单位 原阳县委宣传部 原阳县文明办 原阳县发改委 人行原阳县支行
三、评选范围
(一)诚信示范单位: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责任推荐单位:县文明办、县信用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 诚信示范企业:包括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 责任推荐单位:县产业集聚区、县人行、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税务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 诚信商户标兵:拥有合法主体资格且成立3年以上的经营户. 责任推荐单位:县人行、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税务局等 诚信公民标兵: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 责任推荐单位: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 诚信示范街:辖区内商业街. 责任推荐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委等
四、评选标准
(一)诚信示范单位 1.各项工作考核优秀,单位近3年无重大违法案件;
2.有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行业信用建设规范;
3.在信用信息归集、应用、联合奖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在引导信用市场需求、推进诚信文化建设、诚信宣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5.单位和单位主要领导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诚信示范企业 1.证照齐全,注册地在原阳县且成立3年以上;
2.生产经营状况和管理水平处于同行业前列;
3.产品质量、服务、创新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处于同行业前列;
4.企业法人及高管人员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和不诚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