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7 |
14 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2019年4月26日上午9时整 询价地点:金水区政府西配楼411会议室 地址:郑州市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15 采购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伏女士 于先生 联系
电话:0371-63526350
16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
电话:0371-86000675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第四部分中所述的技术服务.
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单位委托组织本次询价的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2询价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合格供应商:见供应商询价须知前附表 2.4成交供应商:接受成交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询价费用 3.1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申请询价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全部费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二、报价须知
1、本次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
2、响应文件应在相关处盖章、签字,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无报价、相关处无盖章或无签字的,报价无效.
3、报价为一次性报出并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以人民币表示,单位:元.
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4.1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第
四、六部分的内容和式样提供响应文件. 4.2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胶装、密封并标以正本、副本字样.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 4.3响应文件的正、副本都应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4.4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署及单位盖章.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1详见前附表. 5.2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上述要求胶装、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6、响应截止日期:2019年4月26日上午9时整 6.1供应商须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派专人送交至询价地点. 6.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6.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遗失和损坏不负任何责任.
7、保证金:见供应商询价须知前附表. 7.1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的响应. 7.2未中标的询价保证金,招标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退还,不退还第三方单位(凭收据原件,提供公司对公账户). 7.3成交供应商询价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须携带项目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及保证金收据(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并留采购中心备案)到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退还保证金,提供公司账户以转账形式退还,不退还第三方单位.
8、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9、服务期要求:12个月.
10、验收:采购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行业有关标准及采购方要求对投标单位的服务进行评价验收.
11、询价结束,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签发成交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