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07-07 |
1、根据2008年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意见,从2009届开始,各专业应修公选课学分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实施.
各专业应修公选课学分见附件1.全校统一安排的《大学语文》(或《大学数学》)2学分,《国防教育》1学分,《普通话》1学分,《书法》1学分,《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1学分和《就业指导》1学分均计入公选课学分;
符合饶师院办发[2011]2号《关于印发《上饶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技能学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所列项目类别条件的,按照文件办理申请,确认后可计入公选课学分. 请各位同学参照附件1中各专业(方向)公选课学分要求,确定下学期公选课选修课程及学分.学生在校期间修满公选课应修学分即可,多选修的公选课学分将按学分收费.
2、请同学们在选课前认真参照《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公选课选课课表》(附件2)进行初选.
3、本次选课每位学生最多可选二门,不得多选.
4、选课时,请注意《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课表》备注栏中的选课要求和上课时间安排.
5、同一组(类)别的课程,每位学生只能选学一门,不能多选.
6、学生不得选学低于本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水平的课程,不得重新选修已合格的公选课课程,否则不计学分.
7、必须由学生本人进行网上选课,不得由他人代选,以免误选、漏选或被他人删改.
8、不按"选课要求"选课导致误选或漏选,概由学生本人负责.
9、选课时间:2012年8月1日8:00~8 月25日18:00.请通过互联网登陆上饶师范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网址http://jwxt.sru.jx.cn/jwms/)选课. 请各二级学院有关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指导学生做好选课准备工作,按时选课.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1:《上饶师范学院各专业(方向)应修公选课学分要求一览表》 附件2:《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课表》 附件1 上饶师范学院各专业(方向)应修公选课学分要求一览表 本科专业(方向) 序号二级学院 专业(方向) 应修公选课学分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4 信息与计算科学
1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4 统计学
14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物理学
12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14 教育技术学
14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14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
12 应用化学
12 环境科学
12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汉语言文学
12 汉语言文学(文科实验班)
12 新闻学
12 广播电视新闻
12 播音与主持艺术
12 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
12 外国语学院 英语
14 政治与法律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14 法学
12 公共事业管理
12 历史地理与旅游学院 历史学
12 历史学(人文教育)
12 地理科学
12 旅游管理
12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14 社会体育
14 舞蹈学(体育艺术)
14 美术与设计学院 美术学
12 艺术设计
12 动画
12 音乐舞蹈学院 音乐学
12 舞蹈学
12 教育科学学院 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