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07-07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考.
二、招聘计划 临海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法制监督岗位工作人员1名,临海市行政调解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行政调解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法学或者法律专业,取得法学或者法律硕士学位,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8日后出生). 3.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各岗位实报人数应达到拟招考人数的3倍及以上,未达比例的取消本岗位的招聘计划.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和《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发至[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姓名)应聘XX(单位)报名材料."不按上述规定或上述材料不全者作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现场报名:请带相关证件资料到市法制办(市府大院3号楼)3228室现场报名. 报名者应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有:《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户口本(户籍证明)、身份证(双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8日至2013年11月1日下午5:00.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1、资格审查. 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市法制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截止到2013年11月5日下午5:00.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列入考试对象,并发给考试通知书.本职位招考计划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需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可开考,不足1:3的则取消本职位招考.
2、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通知书、相关证书原件参加考试.考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三)体检 市法制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及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导致招考职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替补工作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