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07 |
严禁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性质的 校中校 等方式,按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向学生收费.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 五独立 标准,严禁以改革为名乱收费,防止公办学校优质办学资源异化和流失,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民办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等. 学校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等,不得将招生入学与 奥数 成绩、英语 星级考 等各类学科竞赛名次、等级考证书、奖励证书等挂钩.严禁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办学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 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面试等)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凡以考试(含面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擅自提前招生、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招生中违规收费、擅自在招生计划外招生以及存在其他违规招生行为的,对公办学校由区(县)教育局对校长等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理并责令整改,对民办学校由区(县)教育局责令及时纠正,拒不改正的核减该校第二年30%的招生计划数. 规范特长生招生行为,严禁学校以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并收费.只有经市教委批准的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方可按规定招收批准项目与计划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数要严格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小学一般不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严禁学校统一组织学生报名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类竞赛活动,严禁学校举办或参与组织、宣传无市中小学生竞赛管理委员会颁发竞赛许可证的任何区域性学科类竞赛活动. 3.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及收费行为.去年,本市已全面取消了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及收取择校费,取消了公办普通高中外省市学生借读费.今年,要继续严格执行这些规定.严禁普通高中在招生计划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自费生、特长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以民办学校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公办普通高中开设国际课程班不得另行收费,不得从举办国际课程班中赢利.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招生、收费等问题,要严格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国际课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3〕37号)、《关于2013年普通高中开设国际课程情况登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3〕36号)予以规范. 4.规范高校招生、办班及收费行为.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 阳光工程 ,对考生资格、录取情况、学费标准等信息应及时公开. 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招生录取政策的行为,严禁高校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俗称 点招 )及乱收费.各高校及有关单位不得出台涉及 点招 的录取及收费办法,已出台的必须立即取消;
不得对 点招 的考生违规投档,要向社会公开承诺 零点招 .对存在的 点招 行为及乱收费,要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责任人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加强高校招生调整计划的管理.有关招生计划的使用等事项要经高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未经批准,高校不得擅自超计划扩大招生规模. 严禁高校违规办班、滥发文凭及其乱收费行为,严禁高校无办学许可、超计划招生、联合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班.未经教育部批准,严禁高校异地举办学历教育、研究生课程班进修班并收费. 规范高校研究生收费管理,严禁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乱收费、研究生超自筹计划收费,严禁以工程博士改革为名乱收费. 规范高校中外合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