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9-07-07

(二)申请增加其他语种导游资格

1、已获得导游资格证的申请人,申请增加其他语种导游资格可通过网络填写或现场填写《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携带相关申请资料和考试费用在报名现场进行考试确认,领取申请受理单;

2、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中的外语加试;

3、成绩合格后,凭申请受理单、身份证、原导游资格证增盖外语导游资格章.

(三)补办导游资格证

1、持证人发现导游人员资格证遗失后,应及时向所在旅行社或协会报告;

2、在《中国旅游报》或省级以上日报登载 证件遗失作废声明 (内容包括姓名、证件编号等);

3、填写《导游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

4、申请人须携带《导游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彩照二张、刊登有遗失启事的报纸原件到所在省级旅游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提交申请;

5、制证完毕后,须凭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前往省级旅游行政部门指定地点领取. 十

二、审批时限 考试成绩公布后45个工作日办结. 十

三、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环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二)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

(三)收费标准:按收费依据办理. 十

四、审批结果 核发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十

五、结果送达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将通过网上查分系统公布,成绩公布后,申请人凭申请受理单和身份证领取导游资格证. 十

六、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依据《行政复议法》申请人有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十

七、咨询、监督和投诉渠道

(一)国家旅游局人事司:010-65201925

(二)各省级旅游主管部门:见附件1 十

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909室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

(二)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十

九、公开查询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将通过网上查分系统公布.成绩合格者可获取《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二

十、附录 附件1 各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地址 序号 接收部门 接收地址

1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北京市建外大街28号北京旅游大厦

2 天津市旅游局 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7层3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石家庄市育才街175号4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5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号政府大院5号楼2层6辽宁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8号丽阳大厦B座7吉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长春市人民大街1680号8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7号9上海市旅游局 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10楼10 江苏省旅游局 南京市中山北路255号11 浙江省旅游局 杭州市石函路1号12 安徽省旅游局 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13 福建省旅游局 福州市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9-11层14 江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南昌市福州路183号15 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济南市经十路17386号16 河南省旅游局 郑州市纬二路十号

17 湖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武汉市武昌中北路98号18 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长沙市东2环2段40号19 广东省旅游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463号20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南宁市金湖南路24号21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海口市海府路49号省委大院第3号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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