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7-07 |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博晟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湘阴分公司6000t/a医用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加工改扩建项目位于湖南湘阴工业园,租用英波达时装有限公司F栋厂房,总占地面积2753m2,总建筑面积2185m2,总投资约200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有医用塑料输液瓶回收加工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淘汰原有的医用输液瓶(袋)回收加工的生产设备,更换为自动化医用输液瓶(袋)回收加工生产设备,医用玻璃输液瓶回收生产线保持原有不变;
扩大产能;
污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规模由日处理18m3扩大至日处理50m3;
改扩建不改变原有生产布局.项目投产后医用玻璃输液瓶加工能力由原来的1000t/a扩大至4000t/a,医用塑料输液瓶(袋)加工能力由原来的500t/a扩大至2000t/a.主要生产工艺为:医用塑料瓶、输液袋经分拣、破碎、清洗、烘干、分离、打包入库;
医用玻璃类经分拣、破碎、再分拣、再破碎后入库.项目不涉及玻璃、塑料的深加工.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内容、评价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营运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把好原料来源关,所用原料仅为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医用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不得混入针头、一次性输液器、输液管等医疗废物以及含有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废弃的药品;
经回收加工后的废塑料、废玻璃不得用于原用途及与食品、药品、化妆品、洗涤用品等有关的包装容器生产,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好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做好生产区、暂存区、污水池等区域的防雨、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生产清洗废水、残液及地面冲洗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0t/d)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外排废水均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排放标准及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进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区间,强化作业人员的规范操作和管理,做好车间强制通风、防臭和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玻璃破碎工段设置好集气罩装置,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工作,建立产生、管理、处理台账,并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橡胶头、废铝瓶盖外售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