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汽车教师 从事汽车维修专业课程教学工作 2018年毕业生或2017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硕士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 身体健康,具备担任教师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心理素质较好,无精神病史;
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有教学经验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