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阜金函〔2018〕125号 阜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同意阜阳市颍州区金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变更备案的函 颍州区金融办: 你办报送的《关于阜阳市颍州区金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总经理的请示》(州金办〔2018〕40号),已经省政府金融办审核同意,根据皖金函〔2018〕622号文件精神,现函复如下: 同意按照阜阳市颍州区金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总经理变更决议变更总经理,并核准穆丽娟总经理任职资格.
请你办督促阜阳市颍州区金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及时按经核准备案的变更事项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严格依法合规经营. 市政府金融办 2018年11月9日 阜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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